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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焰加热炉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和合格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炉底有效面积大于或等于0.5㎡的火焰加热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火焰热处理炉。
引用标准
GB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028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
GB/T3486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427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T1018。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
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ZBJol003锻造加热炉能耗分等
火焰加热炉节能监测项目
3.1排烟温度。
3.2空气系数。
3.3炉渣含碳量(指燃煤火焰加热炉)。
3.4炉体外表面温度。
3.5可比单位燃耗。
火焰加热炉节能监测方法
4.1监测应在火焰加热炉处于正常生产实际运行工况下进行。
4.2监测时间:连续运行的火焰加热炉从热工况达到稳定状态开始,监测时间应不少于2h;间歇性火
焰加热炉监测时间为一个加热周期。
除需化验分析以外的测试项目每隔15-20min读数记录一次,取算术平均值。
4.3监测所用的仪表应能满足监测项目的要求,仪表必须完好,并应在检定周期内,其精度不应低于2.0级。
4.4排烟温度
排烟温度的测点应布置在烟道截面上烟气温度比较均匀的位置上。根据炉子的大小,一般可布置在炉体烟气出口1-2m的烟道上;设有余热回收装置的火焰加热沪测点可布置在余热回收装置烟气出口0.5m左右处。测温探头应插至烟道横截面的中心位置。
4.5空气系数
4.5.1烟气取样点应与排烟温度测点布置在同一烟道截面上,烟气取样和测温应同步进行。
4.5.2空气系数用下式计算:
式中:02,R02,CO,CH4,H2,—干燃烧产物的百分含量,%。对于固体燃料和液体燃料不分析H2和CH4
4.6炉渣含碳量(使用燃煤火焰加热炉)
4.6.1灰渣的取样应注意均匀性和代表性。灰渣的取样、缩制方法可按照GB/T10180附录A(补充件)进行;化验分析按照GB/T212进行。
4.6.2原始灰渣样数量应不少于总灰渣量的2%,当煤的灰分A>40%时,原始灰渣样数量应不少于总灰渣量的1%,但总灰渣样数量应不少于20kg。当总灰渣量少于20kg时应予全部取样。缩分后的灰渣样数量应不少于2kg,lkg送检,1kg封存备查。
4.了炉体外表面温度
4.7.1炉体外表面温度测点的布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应按炉内温度区段均匀布设,视炉体外表面面积的大小,一般取0.5-2M2一点。测得的炉体外表面温度取其最大值为监测结果。
4.7.2测点布置应避免受高温辐射和溢气的影响,窥视孔、炉门、烧嘴孔、热偶孔、上烟道及余热器附近
边距300mm范围内不应布置测点(特殊情况除外)。
4.8可比单位燃耗
4.8.1以不少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合格加热工件折合质量计算的单位产品燎料消耗称为可比单位燃耗,
简称可比单耗。
4.8.2可比单耗的测试项目及计算方法参照行业能耗分等标准进行,燃料的取样、化验按照
GB/T212,GB/T10180进行。